政协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政协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等不良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文字功底较好、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以及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其他条件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专业不限;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政协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19室(大化县花锦路1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5)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一)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大化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另外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工资补贴,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十、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0778—5813691。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政协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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