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长期以来,大化一些偏远农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早婚早育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导致了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家庭不稳定、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遏制这些不良风气和杜绝问题发生,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自觉遵规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凡是男早于22周岁,女早于20周岁结婚者均为早婚,早婚早育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我们必须坚决抵制。 二、践行时代新风。广大家长要践行时代新风,必须反对非法婚育、辍学结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索取“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礼等不良风气;要多留心未成年子女平时的言行举止,如发现不良的早恋行为应及时纠正,避免出现早婚早育行为;青年朋友们要互相传递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和生育观,做婚育新风的引领者、推动者和主力军。 三、注重家教家风。注重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子女树立远大志向,培育他们正直、善良、向上向善的处世品格;要注重家风的养成,培育朴实的良好家风,引领文明乡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四、加强关心关爱。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支持。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早婚早育现象。 广大群众朋友,让我们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为“抵制早婚早育 关爱未成年人”多做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事,构筑一道预防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的坚固防线,共同培育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大化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大化瑶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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