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化瑶族自治县着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天蓝地净水清生态县,目前,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大化曾荣获“自治区级生态县”称号,今年,该县5个单位荣获“广西森林城市”系列称号。 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饮水安全。从2013年开始,该县组织实施龙岩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大化县境内段),利用上级专项资金8000余万元、地方配套资金近2000万元,先后在红水河沿岸村庄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44座,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行维护,将原本无序排放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减少生活污水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严格实行河长制,以壮士断腕姿态对辖区红水河主河道及红水河支流九娘河的人工养鱼网箱进行全面清理。目前,红水河水质从原来的Ⅲ类水质提升至Ⅱ类水质,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辖区无劣Ⅴ类及黑臭水体。 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保护。对县城区、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共划定1个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40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水源地隔离防护栏,树立警示牌,安装水源保护区监控系统。定期开展水源地巡查及隐患排查,消除水源污染隐患,保障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促使天空更蓝空气清新。该县环保部门对重点行业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程,促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同时,该县生态环境局还组织力量淘汰燃煤锅炉、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治理、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开展常态化巡查等,并组织力量对工地扬尘、城区内运输车辆扬撒及泥头车带泥上路等问题进行常态化整治,强化县城区道路洒水清洗作业,消除扬尘污染。目前,大化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1微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4微克,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促使家园绿色化发展。在生态工业建设方面,该县建设工业集中区,通过规划环评审查,对园区产业进行定位,严格准入条件,主要以农产品深加工和碳酸钙加工等生态产业为主,严格限制或禁止涉重、化工、冶炼等污染大的企业入园,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因经济的发展而恶化。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对3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对辖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在农业生产方面,该县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广面积62.9万亩,着力杜绝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3%。 此外,该县还投入近3000万元,对县级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改,确保垃圾填埋场的正常安全运行;建设垃圾焚烧炉21座,并委托第三方对全县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扎实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继续推进石漠化治理和国家生态林建设,建好绿色屏障,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21%,呈现白鹭临河、群猴戏山喜人景象。 (韦 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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