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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的公告

2023-6-1 22:44| 发布者: 黄崧朗| 查看: 540| 评论: 0|来自: 大化视点

摘要: 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的公告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有效保护公路桥梁设施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的

公告


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有效保护公路桥梁设施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决定正式启用大化镇亮山村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6月16日00时00分。


二、设置地点


大化镇亮山村不停车超限检测点(G355线K1996 280M)。


三、数据采集和资料应用


(一)大化县亮山不停车超限检测设备依据JJG907-2006文件标准,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现场检定合格,并取得法定检定证书。所检测过往车辆的超限数据和抓拍资料将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非现场执法的执法依据。

(二)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共15天。公告期满后,设备将于2023年6月16日00时00分正式启用。该设备启用后,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大化县交通运输局依据该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记录资料作为证据,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三)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装载运输,严禁超限运输。途经检测点称重后存在违法超限行为的车辆,应主动就近消除违法状态,并及时到违法超限运输处理地点接受处理。如驾驶人员人为干扰或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而采取伪造或变造车辆号牌、故意遮挡车辆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四、违法超限运输处理办公地点


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大化县文昌东路92号),联系电话:0778—5815155。


特此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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